搜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内部信箱  
首 页 质监信息 办事中心 政民互动 网站导航 查询服务
  专题栏目: 工业生产许可证 |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 室内空气检测 | 组织机构代码 | 标准化专栏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 机关党建 | 职称评审 | 监督抽查细则
 当前位置: 首 页 >> 质监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0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 【打印】 【关闭
发布时间:2010-01-08

各中国名牌产品、北京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各类质量管理先进获奖企业,各有关单位及人员,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做好2010年我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函[2009]1112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拥有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数量是衡量质量保障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作为企业质量信用系统的重要信息,纳入质量档案统计,也是有关质量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和条件。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报名考试工作。

  二、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等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市场准入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中国名牌产品、北京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国家和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奖(含产品质量奖)企业,应积极组织质量人员参加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特别是在关键质量岗位上的人员,应具备质量专业职业资格。

  三、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级别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0年

6月20日

中级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1月6日至22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1月6日至1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于2010年1月13日至16日到北京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0号院内4号楼2层;联系电话:64202397、64227732、64202792、64274019)进行资格审核;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0年1月22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6月15日至1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咨询电话(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63959161、63959162。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年一月六日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c) 2000-2010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All Rights Reserved. 邮政编码:10002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56882号